

※證件換發相關規定:
護照
台灣一般成人護照的換發期限是 10年,未滿14歲者的護照效期為 5年。 若護照遺失補發,14歲以上者效期為 5年,未滿14歲者則為 3年。 建議在護照效期剩下不到 6個月 時考慮換發,以符合多數國家入境規定,並避免因護照過期影響行程。
主要換發條件與期限
一般護照:
14歲以上:換發後效期為 10年。
未滿14歲:換發後效期為 5年。
遺失補發護照:
14歲以上:補發後效期為 5年。
未滿14歲:補發後效期為 3年。
建議換發時機
效期不足:當現有護照的有效期限不足 1年 時,或依照國際慣例,您在出國前發現護照效期剩不到 6個月,建議提早換發。
身分證照
中華民國現行國民身分證採「永久有效」設計,不設換發期限。 過去曾有全面換發的紀錄,但現在持有的國民身分證只要未損毀或內容有誤,就不需在特定時間內換發,但若遇有戶籍異動、死亡登記、戶籍遷入、相片不符、或身分證遺失、毀損等情況,則應辦理換、補領。
哪些情況需要換發或補領?
戶籍異動: 例如遷入或遷出戶籍。
死亡登記: 當事人死亡時,應繳回。
相片不符: 身分證上的相片超過兩年。
遺失或毀損: 身分證遺失或毀損,需要補領。
準備文件:
本人辦理:
本人印章或簽名。
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本人最近兩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乙張,或數位相片。
未滿14歲者:
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)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,以及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。
其他應備證件依下列區分:
換領:原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補領:本人戶口名簿、印章(或簽名)。
注意事項:
規費:初領或換領規費為新臺幣50元,補領規費為新臺幣200元。
相片規格: 必須是最近兩年內拍攝的彩色相片,人像需清晰、不修改,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
數位相片: 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上傳數位相片,再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。
台胞證
台胞證(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)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發,在台灣沒有官方辦理機構,但可透過在台旅行社代辦,或親赴香港、澳門的中國旅行社辦理。 辦理時需準備晶片護照正本(效期六個月以上)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未滿16歲者需附詳細戶籍謄本及監護人證件影本)以及一張近照。
辦理方式
旅行社代辦: 這是最常見的方式,可委託在台旅行社(例如 廣禾旅行社、簽證通)辦理,申請資料會透過代辦社送往香港或澳門辦理。
親自辦理: 可親自前往香港或澳門的中國旅行社辦理。
應備文件
晶片護照正本
效期需在六個月以上。
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出生地不能空白。
未滿16歲者:需附上三個月內的詳細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,以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:
需為近一年內拍攝,並留意背景應為白色,且拍照時不可穿淺色或白色衣服。 部分旅行社提供免費現場拍照服務。
舊台胞證:
若有未過期台胞證,需一併繳回(遺失者需附報案證明)。
改名者:
需附上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注意事項
費用: 一般件費用約為新台幣1500元,急件費用則會不同。
遺失件: 需附上報案證明,並填寫遺失聲明書。
首次申辦: 若出生地在大陸或其他國家,需另外準備相關證明文件,例如大陸除籍證明或無設籍公證書影本,以及相關入境證明文件。
